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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周村区节能减排综合性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经济开发区、萌山风景旅游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各企业,驻周各行政单位: 《周村区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八月十七日 周村区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完成我区“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 2007 〕 15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 2007 〕 39 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发〔 2007 〕 49 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作为检验经济发展是否“好”的重要标准,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控制增量、调整存量,依靠科技、加大投入,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加强宣传、提高认识,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动员全社会力量,扎实做好节能降耗和治污减排工作,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 2010 年,全区万元 GDP 能耗由 2005 年的 1.31 吨标准煤下降到 1 吨标准煤以下 , 降低 25% 左右;万元 GDP 取水量由 2005 年的 38.9 立方米 下降到 31.1 立方米 , 降低 20% 左右 ; 化学需氧量( COD )总排放量由 2005 年的 2786.5 吨减少到 2285 吨,削减 18% 左右;二氧化硫( SO 2 )总排放量控制在 3667 吨 / 年以内,其中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 1991 吨 / 年以内,非电力行业削减比例为 40% 。 二、调整和优化结构 (三)严格贯彻执行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审查以及信贷、安全和城市规划等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淄博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进行节能评估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能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备案和开工建设,从源头上把住能源消耗增长。把排污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超过总量指标、重点项目未完成减排目标任务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落实“企业限批”、“区域限批”制度,强化环评按程序审批制度和向社会公布制度。加强“三同时”管理,严把项目验收关。对建设项目未经验收擅自投运、久拖不验、超期试生产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进行处罚。贯彻《淄博市超标准耗能加价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用能单位超过国家、省、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节能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各项能源效率、能源消耗限额标准使用能源的实行超标准耗能加价管理,同时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仍达不到能耗标准的,依法责令其停产或关闭。完善电力分时计价办法,引导用户合理用电、节约用电,扩大差别电价实施范围,执行抑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发展的差别电价措施。按照省政府要求,从 2007 年起,淘汰类企业加价标准提高到每千瓦时 0.15 元,限制类企业加价标准提高到每千瓦时 0.04 元;从 2008 年起,再次提高加价标准,淘汰类企业加价标准提高到每千瓦时 0.20 元,限制类企业加价标准提高到每千瓦时 0.05 元。 ( 四 ) 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认真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利用规划控制、土地征用、节能监管、环保达标、信贷控制等措施,加快淘汰列入目录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关停,吊销排污许可证,并停止供电;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严格控制安排投资项目,实行限批。健全锅炉等大型用能设备档案,加大工作管理力度,逐步淘汰落后的锅炉、变压器等用能设备。引导重点用能企业和重点排污企业逐步进行产业结构升级,实施创新工程,加快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项目的发展,逐步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区经贸局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向社会公告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和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执行情况。区财政局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建立落后产能退出补偿机制。 (五)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尽快制定我区纺织、化工、建材、机械等行业的结构调整意见。组织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进行调查摸底,摸清全区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发展状况、工艺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制定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进行调整的实施意见。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分领域分行业制定工艺技术改造升级规划实施细则,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突出发展先进加工制造业,以纺织服装、机械制造、金属制品、沙发家具、家用电器五大支柱产业为重点,加快发展产品深加工、附加值高的新型工业和节能环保、新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等相关产业,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必须符合低能耗、低污染的产业标准。坚持把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作为推动节能降耗的根本措施,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严格控制附加值低、消耗和污染指标高的工业项目上马,提高产业集中度和技术水平。 (六)努力提高低能耗、低污染的第三产业在经济中的比重。 立足周村商贸以及古商城为代表的文化旅游优势,着力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积极发展旅游业、现代物流业和商贸流通业等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相关的第三产业。以加快物流园区建设、改造提升传统商贸流通业为重点,形成高增值、强辐射、广就业的现代服务业体系,促进节能减排。“十一五”期间,第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 16% ,力争到 2010 年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 42.5% 。综合运用节能、环保、安全、技术、土地、价格等政策杠杆,引导投资重点向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倾斜,向以先进适用技术嫁接改造传统产业倾斜。 ( 七 ) 注重用科技创新引领节能减排。 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升产业层次和水平。大力引进和培养科技创新人才,加强企业自主创新,鼓励重点骨干企业加强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联系与合作,建设自主研发中心,增强企业竞争力。重点培育支持生物高分子新材料、生物医药、氟化工、精密机床、电子电器、绿色环保包装材料等产业,力争建成全国的氟化工和精密机床基地。力争 2007 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 2 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 30% ,力争新增省以上高新技术企业 3 家,引进高新技术项目 6 个, 5 项科技计划列入国家、省、市盘子。力争到 2010 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到 35% 以上。 三、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八)组织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在用能设备的更新改造、高效节能技术及产品的推广应用等方面,组织实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以及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十一五”期间形成 60 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 2007 比 2005 年实现节能 15 万吨标准煤。重点是:实施纺织、化工、建材、机械等重点耗能行业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及工业锅炉(窑炉)改造项目;“十一五”期间重点推广 30 项节能技术和产品,重点实施 10 项节能示范项目,重点扶持 10 项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项目;组织实施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5 个,城市绿色照明示范工程 5 个;积极推动采暖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力争采暖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5 万平方米 ;推广节能高效照明产品 10 万只,党政机关率先更换节能灯。 (九)实施“蓝天碧水”工程建设。 加快王村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周村淦清污水处理厂改造,确保污水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在周村区东北部建设一座中型污水处理厂,对北外环路以北直排河流的污水进行集中处理,改善孝妇河水质。继续做好孝妇河、涿河、淦河和米河的综合治理,坚持治河先治污,把沿河污染源的治理作为今后工作重点,实施雨污分流、清淤疏浚、截污、水质净化、生态修复和废水资源化工程,努力恢复水体功能,提高自净能力,整体水质达到国家三级标准;严格标准控制,制定实施污水减排、限排和禁排规划,加强工业污染源管理。凡是污水直排河流的企业,执行小清河流域和淮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水排入污水处理厂的企业,水质必须达到规定标准。全面实施绿化美化工程,按照“一片、二环、三河、多轴”的总体思路,重点搞好马鞍山、米山、周村水库一片,内外二环道路绿化带,米河、涿河、淦河三河绿化带,正阳路、 309 国道、恒星路等多轴绿化带的绿化工程。 (十)加大二氧化硫治理力度。 加强对嘉周热电有限公司、周北热电厂二氧化硫治理。指导电厂在燃煤中掺石灰石,降低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两电厂目前共有六台脱硫机组,装机容量共为 11.6 万 KW , 计划从降低能耗原料入口,监测监控、设备调整、技术更新等几个方面入手,逐步提高脱硫效果,降低二氧化硫排放。 对建材、化工等重污染行业开展新一轮的除尘改造。推广使用高效布袋除尘设施。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加强对城区燃煤锅炉的控制,使城区大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四、创新模式,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十一)深化循环经济试点。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深化循环经济试点,实现更大范围内物质和能量的循环,逐步形成企业、行业、区域相关联的“点、线、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在全社会树立循环经济理念,建立四大循环经济体系,即:树立新的资源观,发挥工业上游产品集中的优势,以重点企业、重点产品为依托,集中发展以石油化工及精深加工、氟化工、精密机床等特色鲜明、增值空间大、技术水平高的产业链网为主的工业产业体系;加大固体废弃物综合整治力度,建立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循环体系;围绕污废水综合整治,逐步建立全区水资源良性循环的生态体系;积极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十一五”期间,重点培育 3 个循环经济型镇(开发区), 6 个循环经济园区、 20 个循环经济型企业。 ( 十二 ) 实施水资源节约利用。 推进城市节水,全面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活动,制定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加快全区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合理确定行业综合用水定额、单项用水定额和居民生活用水定额。鼓励城市节水技术和产品的研发,推广符合国家标准的节水型设备、器具。加快对供水管网的改造力度,降低管网损耗率。推进公共建筑、生活小区、住宅节水和中水回用设施及雨水收集设施建设,逐步推行建筑施工、景观环境、绿化养护、道路清扫使用中水;推进工业节水,重点抓好纺织、印染、化工、造纸等高耗水行业的节水工作,大力推广工业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进节水技术改造。积极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活动,鼓励企业使用中水,创建一批节水型企业;推进农业节水,积极扩大节水作物品种和种植面积,大力发展节水型农业。加大渠道和排灌泵站的改造力度,推广喷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加强水资源管理。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禁止超采、滥采地下水。 (十三)推进资源综合利用。 认真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加强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认定管理和日常监督。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重点抓好粉煤灰、煤矸石、尾矿和冶炼、化工废渣等各类固体废弃物的资源综合利用,积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培育废弃物资源化产业,逐步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拣。以再生金属、废旧轮胎、废电池、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利用为重点,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进生活垃圾和污(淤)泥资源化利用。规范废弃物回收与拆解市场,防止废弃物回收与拆解过程中的污染。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和农资节约,研究、开发和推广秸秆综合处理技术,积极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和畜禽养殖沼气工程,推广畜禽废弃物治理干湿分离和节肥、节药技术,科学合理使用种子种苗,组织实施“肥药减量增效工程”,鼓励和推广农膜回收利用。 (十四)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抓紧制定我区清洁生产推行计划,明确推行清洁生产的目标、原则和工作重点,认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建立清洁生产审核制度,重点抓好化工、印染、造纸、标准件、建材等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依法对污染物超标排放企业以及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强制实施清洁生产。深入开展争创清洁生产先进企业活动,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发环保技术和产品,优先安排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环保技改项目,促进环保产业发展。合理使用农药、肥料,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粪便收集设施,加大畜禽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力度,减少农村面源污染。探索建立清洁生产责任制度,加强清洁生产实施的监督管理。 五、依靠科技,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的开发和推广 (十五)加大对节能减排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 加快建设节能减排技术支撑体系。加强原始创新能力建设,重点研究开发企业间产业生态链的集成技术、清洁生产技术、工业废水高效低费处理技术、新型节能节水技术、农业污染治理与废弃物无污染利用技术等。力争在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等领域有更多的科技创新。加强集成创新能力建设,围绕建设现代加工制造业基地、培植壮大优势产业和拉长产业链,重点选择一批具有高度技术关联性和产业带动性的项目或产品,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循环经济特征的技术和产品。大力开展产学研联合,激励企业加强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联系与合作,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十六)大力推广应用节能减排“四新”成果。 在相应的行业中进一步推广应用新型节电技术(变频调速等)、废水循环利用技术、最新燃烧技术、中低温烟气余热回收技术、粉煤成型气化技术、显热和潜热回收技术等;积极推广电力行业无油点火技术,节约机组启动、助燃用油,实施大功率转机采用变频调节技术,促进节能减排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十七)建立节能减排技术咨询服务体系。 贯彻上级有关节能减排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周村实际,制定促进节能减排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培育专业化节能减排服务公司,支持专业化服务公司为企业以及党政机关办公楼、公共设施和学校实施节能减排改造提供论断、设计、融资、履行、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扎实开展能源审计、能量平衡测试、节能评估和技术咨询等中介服务活动。扩大节能减排自愿协议试点范围,在工业领域推广节能减排自愿协议的同时,鼓励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机构与政府节能管理部门签订节能减排自愿协议。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降低企业采用节能减排技术的成本和风险。 (十八)开展同业对标活动,推行节能标杆管理。 广泛开展节能减排国内、国际科技合作,不断拓宽合作领域和范围,积极引进国外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动在建材、冶金、化工、电力等重点行业中开展同业对标活动,每个行业确定 3 — 5 家企业进行重点监控,瞄准同行业同类产品的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树立企业追赶的标杆,对比先进,寻找本企业在能源消耗和防止污染方面的差距并分析制定改进策略和方案,实行全过程的评估和持续改进。 |